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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B类第277号建议的答复

2022-11-02    

刘会元等10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霍州市娲皇庙国保损坏文物抢修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娲皇庙位于霍州市大张镇贾村村内。坐北面南,占地约2347.5㎡。现存戏台、东西钟鼓二楼、娲皇圣母大殿及东西垛殿、献亭、东西配殿、东西厢房等。2004年被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一、历年修缮情况

2005年对娲皇圣母大殿进行文物保护修缮。2015年霍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先后对戏台及东西钟楼、献亭、东西配殿、东西厢房进行了整体修缮,2017年对娲皇庙进行了文化布展。

二、壁画保护情况

2018年5月山西省文物局对霍州娲皇庙提出实施抢救性保护意见《山西省文物局关于霍州娲皇庙壁画实施抢救性保护的意见》(晋文物函〔2018〕198号);2020年,国家文物局对娲皇庙壁画抢险加固修缮进行了立项。

2020年7月,经山西省文物局组织对霍州娲皇庙壁画抢险加固保护修缮方案进行批复,暂不同意霍州娲皇庙壁画抢险加固保护修缮方案,要求尽快进行修改。目前,设计单位已按要求修改完成,并报省局审批处。待方案批复通过,资金落实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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